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有什么内容?
九级伤残的赔偿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九个月的本人工资;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