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运输发票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开运输发票是怎么规定的?
开运输发票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号2006)第156号》的一般通知规定,开行专用发票的一般要求是:完成项目,符合实际交易;国家进行税务管理总局发布公告2013年第39号,进一步发展明确了货运专用发票开具的规范性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自行开具发票的企业必须获得增值税纳税人的一般情况,货运企业只能向自己的车辆或自己提供的真实货运业务开具真实的货运单据,否则将存在税收风险。对于不允许作为运输行业纳税人管理的企业,既无自有营运车辆又不视为自有营运车辆的运输行业纳税人,不允许使用货运专用发票,也不允许开具货运专用发票。
发票必须逐张开具,运输车辆、出发地点、运输时间必须一致,货物运输合同、路桥费单据等。应附货运专用发票,便于税务机关检查。车辆在外地运营,货运专用发票不能在外地开具。
开运输发票是怎么规定的?
(一)有与其企业经营管理业务发展相适应并经检验合格的运输车辆;
1.车辆的技术要求:
(1)车辆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及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
(2)车辆的外形设计尺寸、轴重和装载信息质量应符合我们国家安全标准《道路交通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管理限值》 (GB1589)的要求。
2.其他车辆要求:
(一)从事冷藏保鲜、罐式集装箱等特殊运输的。应当有适合运输货物的专用容器、设备和设施,并应当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2)从事集装箱运输
(1)货柜车应设有固定货柜的锁定装置;
国际集装箱运输车辆机车牵引145 kW以上(含),拖车吨位20吨以上(含)。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员: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岁;
(3)取得市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管理研究机构颁发的资质证书。
(二)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2)车辆管理系统;
(3)驾驶员管理系统;
(4)交通安全档案管理系统;
(5)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6)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7)安全生产责任制;
(8)产业安全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