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可否设分公司(分公司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小规模纳税人可否设分公司
小规模纳税人属于公司的,可以设立分公司。小规模纳税人不仅包括公司,也包括其他符合小规模纳税人定义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而分公司是由公司依法设立的,因此小规模纳税人里面的公司是可以依法涉及分公司的,不属于公司的,即使是小规模纳税人,也无法设立分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5、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章程,而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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