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热议:新野县法院实地勘察释法说理 诉前巧解农民纠纷
“法官,我要打官司,我找人帮我收苞谷,也给了工钱,但最后还有很多苞谷掉在地里,我辛辛苦苦种的地都白搭了,你们可得替我做主啊!”2023年10月9日上午,一位年迈的农民王某火急火燎地赶到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溧河铺法庭,面红耳赤地希望法庭能为他主持公道,法官助理程朋、书记员张亚飞接待后立即着手了解案情和诉求。
经了解,前些日子农民王某邀请邻村宋某帮忙收割自己的玉米并给付了劳务费,因为王某玉米收割时间较晚、宋某收割设备老化等原因,收割过程中有大量零散玉米掉落在地里,不方便收捡,造成原告的收成受损,双方争执不下。经派出所调解无果后,农民王某不得已未经起诉便直接来到法庭寻求帮助,希望法庭为其主持公道。
为了更好更快化解纠纷,程朋和张亚飞同志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向当事人双方了解纠纷经过,考虑到双方争议不大,应诉前调解为宜。之后,两人来到王某的玉米地进行实地勘察,并听取了其他种植户的意见作为参考,综合考量过往的收割交易习惯,根据实际情况估算了王某的损失,并再次通过电话联系宋某,向宋某进行释法说理,让其了解到,没有提前告知王某在当时季节收割玉米可能存在的大量掉落的风险,对原告收成受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应给予相应赔偿。与此同时,程朋和张亚飞告诉王某,宋某当时也是因为连续收割过度劳累、嗓子不适,王某又急于收割,宋某未及时告知其相关风险,双方挣钱都不容易,希望都能各退一步。
在法庭程朋和张亚飞同志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各退一步,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宋某当即通过手机转账向王某赔偿了损失,王某的眉头终于得以舒展,向法庭工作人员再三表示感谢。
推进乡村治理,“枫桥经验”是一面旗帜,这面旗帜一直高高飘扬在溧河铺法庭。近年来,新野县法院溧河铺法庭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扎根乡土,深耕诉源治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多元解纷效能,切实把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诉前。(供稿:杨波 赵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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