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服务合同纠纷定义标准是什么?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介绍
网络服务合同纠纷定义标准是什么
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是指网络服务商给消费者提供通路以及使消费者与因特网连线的中介服务或者提供内容服务的合同引发的争议。合同纠纷是指合同各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后,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
合同纠纷的内容主要表现在争议各方当事人对于导致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法律事实以及法律关系的内容有着不同的观点与看法。
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如下:
1、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2、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权利人要求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的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