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的具体条件是什么?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强制执行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1、强制执行的条件有:
(1)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2)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3)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1、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两年。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