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海南高温津贴领取指南?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的区别?
2023海南高温津贴领取指南?
海南高温津贴领取
发放时间:4月至10月,共有7个月
发放标准:每天10元
领取对象
根据省人社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文件《关于用人单位实行高温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的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领取方式
高温津贴计入用人单位工资总和,所需资金按现行工资发放渠道解决。企业发放的高温津贴,作为职工福利费支出,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备注:除了高温津贴,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须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如用人单位违反有关工资津贴规定拒绝发放高温津贴,可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
什么是防暑降温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的相关文件显示,防暑降温费明确纳入企业职工福利费。职工福利是企业对职工劳动补偿的辅助形式,法律并未规定用人单位对此有法定支付义务。故,防暑降温费是否支付以及支付的标准均由用人单位自行规定或约定。
高温津贴属于工资还是福利?
属于工资,支付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高温津贴俗称高温补贴,是指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是国家规定的津补贴项目,不是单位福利。高温津贴的性质属于工资,支付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的区别?
一、 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有哪些区别?
1、不能把防暑降温费直接等同于高温津贴,领取了防暑降温费的职工仍然有领取高温津贴的权利。
2.给予方式不同。高温津贴必须现金支付,而且必须是工资以外的支出;而防暑降温费可以是现金支付,也可以以实物形式发放。
3.发放标准不同。我省规定:用人单位在每年5—9月份安排职工进行高温作业的,应当按月向职工.
4.高温补贴:是在满足法定条件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具体条件参考如下:
二、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三、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四、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的区别高温津贴是对某些特殊工种而言的
防暑降温费则是对高温期所有员工而言的。防暑降温费属于生产性的福利待遇,而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为高温作业的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特殊消耗补贴。
1、防暑降温费可以是现金支付,也可以是发放物品的形式,而高温津贴只能是现金支付。对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除可领取高温津贴权利外,还可以领取防暑降温费。此外,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而就是说高温津贴不得以福利支出抵扣。
2、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是不同概念,不能混为一谈。防暑降温费是针对暑假在岗的企事业所有劳动者,而高温津贴则是针对需要在室内气温≥33℃、露天气温>35℃环境下工作的人群,这类人群除了有领取高温津贴权利外,还可以领取防暑降温费。
综上所述,防暑降温是针对高温天气,从事高温作业的工作人员发放的一种福利,而高温补贴则是针对高温天气,属于职工职工应当享受的一种福利,高温补贴单位应当以现金形式发放,劳动法规定特殊工种,除了领高温补贴,还应当领取防暑降温费。高温天气单位发放的防暑用品,不能抵减高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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