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法院:诉前调解促和谐 营商环境有保障|每日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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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方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通过诉前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涉企合同纠纷案件,获得当事人好评。
原告南阳某医学检验公司与方城县某医院双方于2018年5月4日签订合作协议,合作期限为5年。原告南阳某医学检验公司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医学诊断服务平台,为被告方城县某医院提供医学诊断服务整体解决方案,帮助被告开展因自身条件所限制无法检测的部分项目。双方约定每月的第十个工作日之前将上月的检测项目和费用核对无误后,由方城县某医院支付结清费用。2023年5月25日,经原告南阳某医学检验公司核对清算,被告方城县某医院拖欠检测费共计1034894.4元,原告南阳某医学检验公司为维护自身权益,将方城县某医院诉至方城法院。
该案经立案审查后转入诉前调解,由调解员刘存山调解该案。考虑到该案涉及数额较大,无法在短时间内还清欠款,在诉前调解阶段采用“背靠背调解法”进行调解,调解员将双方带至不同的办公室进行情理劝说,在双方诉说各自不满的同时引导其换位思考。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被告自2023年9月起每月1日前向原告清偿检测费10万元至欠款付清之日止,且以未清偿欠款为基数按照月利率5‰支付利息至欠款付清之日止,在双方一致同意的情况下签署了调解协议,我院依程序出具调解书最终该案调解成功。
优化营商环境并非一朝一夕之功。下一步,方城法院持续发挥诉前调解优势,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深入了解企业经营发展困境和司法需求,为企业提供更加省时、省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助力营商环境提升。
(供稿:方城县人民法院 程远景 穆晓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