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未签字转账出纳什么责任(非法集资员工担什么责任)
领导未签字转账出纳什么责任?
1、领导未签字转账出纳承担的责任:
(1)、如果有合同又是老客户,往来转账一般没有什么不妥,只是未经主管领导签字,属于内部管理问题,可能仅受到单位处分;
(2)、如果即无合同又无交易习惯,擅自转款应视具体案情追究其民事法律责任;
(3)、涉及款项较大情节严重的,可能要承担贪污或挪用公款罪的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条,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非法集资员工担什么责任?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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