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能力是什么意思?履约能力从哪些方面体现?
履约能力是什么意思?
履约能力是指:履行经济合同的实际能力,包括支付能力和生产能力。审查支付能力时,主要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注册资本、资金来源、银行存款、交款能力等,审查生产能力时,主要审查对方当事人的生产能力、生产规模、技术水平、产品质量、交货能力等。
履约能力从哪些方面体现?
履约能力主要是指履行经济合同的实际能力。
履约能力主要包括支付能力和生产能力两方面的内容。在审查支付能力时,主要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注册资本、资金来源、银行存款、交款能力等情况;在审查生产能力时,主要审查对方当事人的生产能力、生产规模、技术水平、产品质量、交货能力等情况。审查履约能力的目的是提高经济合同的真实性和可行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