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元救助款被卷走之后,慈善怎么做?
中新网北京9月27日电(韦香惠)亟需筹措医疗费用的患者家属自筹部分资金并提供相对应的报销发票,公益组织在此金额上按照一定比例“配捐”,按时打款返还给患者。这种模式一度令许多患病家庭深信不疑,甚至不惜通过网络借贷自筹资金,希望能通过这笔钱补贴家用和购买药物。
直到近日,网传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下称:中华儿慈会)下属9958儿童紧急救助中心项目(下称:9958项目)一柯姓负责人以“配捐”之名诈骗患儿家属,卷走千万善款。事后,中华儿慈会公开回应称,柯某孝不是该会工作人员,曾在该项目河北廊坊地区合作机构中当过短暂的志愿者。目前已被拘押调查。
中新网梳理发现,近年来,类似的“配捐”诈骗案例多有出现。部分不法分子利用患者家属急于筹钱治病的心理,以及部分慈善机构在运作模式上的管理漏洞,设置骗局,给家属带来严重损失,也让许多做大病医疗项目的慈善机构陷入信任危机。
中华儿慈会北京总部 韦香惠摄
何为配捐?
在这场风波中,“配捐”的模式饱受争议。据部分受害者表示,他们是向私人账号打款,起初确实能返还更多的资金,所以有许多人加入。但到今年8月底,不少家属发现许诺的资金迟迟没有回款,才意识到可能被骗了。
据了解,柯某孝牵头的配捐项目,配捐款项要经过多位“中间人”的汇集,将患儿家属的零散款项汇集成一大笔资金,最后转到柯善孝的个人账户。这些“中间人”每召集到一位患儿家长参与进配捐项目,可以收到一定的抽成返利,少则两三百元,多则五六百元。
这种情况不是第一次发生。据媒体报道,2021年,来自湖北、广西、北京等地的多个白血病患儿家庭称遭遇慈善“配捐”骗局,他们经人介绍参与到多个“配捐”活动中,自筹数十万元善款后却难以追回。
清华大学21世纪发展研究院院长邓国胜向中新网表示,配捐是国际上激励公众捐赠的通用方法,但有些机构或个人采取骗捐或套捐的方式获得配捐资金,这种做法违背了慈善的初衷。依据《慈善法》规定,慈善募捐是为不特定多数人而开展的募捐活动,需为公共利益而进行。
他指出,在配捐活动中,公众的捐款是为了公益慈善的目的,一旦捐赠,不能退还给捐赠人。如果患儿家属的捐赠只是为了获得配捐,其捐赠资金还要退回,这一行为本身不符合慈善法关于慈善捐赠的定义,其本质就不是捐赠行为。
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关于有关网民反映我会9958儿童紧急救助项目的声明 截图自中华儿慈会官网
9月13日,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在回应声明中明确提到,“有关网上所传1000万元资金,经我会核实,我会的账号从未收到过这些资金。据了解,当事人将资金打给柯某孝个人账户,并曾从柯某孝个人账户获得返款”。
做慈善还是做生意?
职业公益人钟铁华向中新网表示,此次中华儿慈会出现的风波实际上暴露出慈善领域长期以来存在的三个问题:筹款至上的伦理问题,大病患儿资金短缺的机制问题以及从业者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问题。
她向中新网介绍了目前大病患儿慈善项目的运营机制,基金会负责筹款,与民办非企业组织合作,后者专门做执行。问题在于,基金会激励执行机构成为筹款团队,并发展筹款志愿者,也可说是筹款人,如果过于促进筹款效果,欠缺筹款管理和品牌管理,风险就会加大。
钟铁华说,这些筹款人往往社会动员能力较强,与政企关系较好,能够筹得一定的款项,比如儿慈会风波中柯某孝的角色。这些人不是基金会的正式员工,如果拿着善款去做违法犯规的事情,就会失控、暴雷,从而直接对患者家属的钱造成损失。
一家公益机构的负责人告诉中新网,曾经有过人找他在99公益日期间以一起捐的形式动员患者发起筹款获得配捐再以资助形式返给患者的筹款活动,为机构筹集非限定激励,但这不符合慈善逻辑,对真动员公众的机构也不公平。
他说,专业的公益机构运营成本很高,只有少数的政府采购项目,或者是公益创投项目支持,甚至有的政府采购项目中也要求不能放人力成本和运营成本。另外,公益机构的价值基于独立存在,资金来源不宜靠企业赞助,往往是靠企业社会责任捐助。但企业社会责任一般需要税前抵扣资质,一线执行的公益机构基本拿不到这一资质,所以都是和有慈善组织认证资质的基金会合作。
每年99公益日,腾讯公益基金会除了提供3亿元作为公益项目配捐资金支持所有在筹的公益项目,额外对动员做得好的项目还有可以支持机构运营经费的非限定激励。然而,真正发动大众筹款难度较高,因此部分机构为了拿到激励,就会发动患者和家属自己捐款或动员身边人捐款获得配捐,之后再以资助方式返还给“捐赠人”,以此获得激励补贴。
“目前我国公众慈善捐款的参与度仍然有待提高,对专业公益机构的人力成本、运营成本难以认同和理解,而公益机构要将资金用好、管理好公益项目都离不开人力和运营,导致生存困难客观存在。”上述负责人说。
截图自腾讯公益微博
9月13日,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发布通报,回应中华儿慈会千万救助款疑被卷走一事,表示对9958所有项目暂停筹款,等待调查结果。
如何破局?
"破局的点在于从民政部门到行业协会、基金会、公募平台、救助机构等公益事业的每个参与者都应把注意力放在受助人身上,承担起社会责任,主动维护行业的正义性,唯有担当和尝试解决才能自救,公益没有那么脆弱。"钟铁华认为,道德高地的行业不能被人利用成为谋财工具,需要回归社会职能定位。
日前,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微信公众号发文《“大病救助”公开募捐模式,路在何方?》,对“大病救助”公开募捐模式及其合规风险与应对展开讨论。
北京春苗慈善基金会秘书长崔澜馨表示,“当我们国家的医保不能完全覆盖医疗费用的时候,我们需要正视慈善救助大病患者的问题。如果在我们的资金池能够资助的范围内,那就不应该去上线筹款,但是如果我们解决不了的情况,我觉得我们也可以为个案去筹款。但是向谁去筹款,我相信这不仅是行业的共识,更是法律的基本要求”。
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何国科指出,目前慈善行业整体的监督和管理机制并不完善,让民政部门来管所有慈善领域的事情,既不科学也不合理。
他认为,“需要有一些监管机制的创新,例如在慈善领域探索公益诉讼模式,包括检察机关、慈善行业组织能够通过公益诉讼的方式来推动慈善领域一些攸关重大公共利益的事件真相被真实地呈现出来,而不是很多事件模棱两可就过去了,好像热搜过了,慈善组织就落地了,慈善行业就平安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