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方式的优缺点有哪些?离婚方式的提出者到底是谁?
离婚方式的优缺点有哪些?
离婚有两种,分别是诉讼离婚和登记离婚,登记离婚需要双方达成离婚协议,诉讼离婚需要具有法定婚姻破裂的情形才会做离婚判决。
法律依据:《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注:自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后,以上法律依据变更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离婚方式的提出者到底是谁?
民国时期,媒妁之命不可违,早年的徐志摩,在读书之际,便受父母之命,与比他小4岁的张幼仪完成了婚姻大事。留学后的徐志摩与林徽因坠入情网,不久徐志摩就提出离婚,最终,在已有二个月身孕的张幼仪同意下,依据《民法》,他们在签好离婚协议后,便成为了中国第一个通过法律离婚的案例。
著名主持人白岩松曾经说过:“一个女人嫁对了男人幸福一辈子,一个男人娶对了女人幸福几辈人”,婚姻,人生大事,当情侣走过了牵手甜蜜的日子,迈入婚姻的殿堂,面对油盐酱醋茶的琐碎生活,还能否保持初心,相爱余生呢?
如今,身边的朋友,结婚没几年,便出现了分道扬镳,结婚证变成了离婚证。想想也是非常的惋惜,可曾想想当初的诺言?
身边的一对朋友,相爱5年,结婚之前,在我这里购买了一对翡翠龙凤牌作为她们的定情信物,男人送女人定情信物的时候,许下承诺:往后余生,相爱相伴,作为比较要好的朋友,当时我就用手机给她们记录下了铮铮誓言....
不想,结婚不到1年的时间,生活中的各种琐事、压力,让他们的感情开始慢慢变得冷淡,最终,男人提出了离婚的想法,在我得知这个想法的时候,我把当初给他们录的视频放给他看了之后,男人看了看身上戴的定情信物翡翠龙牌,泪流满面,之后,我又给他说了5条建议:
一是家丑不可外扬,二是吵架不可分居,三是说话别带脏字,四是再生气也别摔东西,五是吵架不翻旧账。
一年多过去了,他们也喜得了一对龙凤胎,不知道是不是翡翠龙凤牌给她们带来的好运,如今的她们非常的甜蜜,幸福,生活如此,婚姻如此,都是需要经营的,当你们感情出现破裂的时候,不妨想想当初为什么要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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