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速看!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购房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使用统一规范的购房合同
现在网上也有很多购房合同范本大家可以参考一下,购房者在签合同时,要看是否采用的是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合同应当选择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不要采用开发商自行拟定的合同。
2、审查有效证书
商品房预售和销售必须应当具备“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它们是购房人必须审查的最重要的文件。缺少上述文件,则该商品房不具备销售条件。
3、明确交房日期
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当发现购房合同遗失了必须找到开发商进行补办,买房都是分阶段的,购房合同遗失想要补办也要分阶段,具体情况具体补救。
1、未做预售登记前
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购房者将合同丢失,那么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
2、已做完预售登记,未办理银行按揭
如果购房者丢失购房合同是在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那么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的消息,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已做完预售登记,已办理银行按揭
如果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的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
购房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哪些?
1、在购房时签订的商品房购买卖合同书应一式四份。一般银行一份以做贷款使用。开发商一份。房产管理局一份做为注册备案。业主一份。自签订之日起你就应该拥有一份购方合同原件以及商房协议书原件。
2、银行的贷款合同书一般在贷款审批通过后。业主开始还款,抵押贷款合同书一般银行向交于开发商。由开发商再下发到各业户。以现在的情形来讲。你应该拿到一份按揭贷款抵押合同书。
3、如果开发商为了到房产管理局进行备案也许你那份合同将在注册完后再发与你。因注册后的合同书最后一页都有当地房产管理局备案注册公章。如果没有此章的话,证明此套住宅并没有进行房产注册。
4、现在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看你手中有没有购房时开据的发票或收据。如果有的话。你可带购房票到当地房产管理局进行咨询。看是否正在备案中。如果是的话大可放心。如果没有备案。必须到开发商处进行影印。或再签订一份原件给你。
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1、如果您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的购买者,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根据我国的《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该在签约当天起30日之内就要到上述的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如果购房者及时办理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用担心因丢失收据和合同所造成的不便。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预售的商品房由购买人在结算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
3、如果您购买的是现房,应该针对房屋买卖合同,我国采取登记制度,即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才能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法律不予保护。希望大家都能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操作,这样就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