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首次启用这一清单制裁美企!背后有何深意?
时隔近三年,不可靠实体清单启用了。
昨天(2月16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将参与对台湾地区军售的洛克希德·马丁公司(Lockheed Martin Corporation)、雷神导弹与防务公司(Raytheon Missiles& Defense)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并采取一系列处理措施,包括:禁止上述企业从事与中国有关的进出口活动;禁止上述企业在中国境内新增投资;禁止上述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入境;不批准并取消上述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在中国境内工作许可、停留以及居留资格;对上述企业分别处以罚款,金额为《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实施以来各企业对台军售合同金额的两倍。
(相关资料图)
这是2020年《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施行以来,中方首次使用“不可靠实体清单”对两家对台军售企业实施制裁。
是否和无人飞艇事件有关?我国为何此时使用不可靠实体清单对美企实施制裁?
《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明确写道:国家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对外国实体在国际经贸及相关活动中的下列行为采取相应措施:(一)危害中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二)违反正常的市场交易原则,中断与中国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正常交易,或者对中国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采取歧视性措施,严重损害中国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合法权益。
此外,根据规定,在决定是否将相关外国实体列入清单时,要综合考虑对中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危害程度等相关因素。
而洛克希德·马丁公司和雷神导弹与防务公司,正是踩到了绝不能踩的“红线”。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17日称,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政,事关中国核心利益,绝不容许任何外部干涉。一个中国原则是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和国际社会普遍共识。近年来,洛克希德·马丁公司、雷神导弹与防务公司不顾中方强烈反对,屡次对台销售导弹、战斗机等进攻性武器,严重损害中国国家安全,严重损害中国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严重违背一个中国原则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规定,严重破坏台海和平稳定。我们对严重损害中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实体,依法追究其不法责任。
处罚有多严厉?按照《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对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的外国实体,工作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决定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以下称处理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禁止其从事与中国有关的进出口活动;(二)限制或者禁止其在中国境内投资;(三)限制或者禁止其相关人员、交通运输工具等入境;(四)限制或者取消其相关人员在中国境内工作许可、停留或者居留资格;(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数额的罚款;(六)其他必要的措施。
此次中方对洛克希德·马丁公司、雷神导弹与防务公司的处理措施,占了以上六项中的五项,且在所有“限制或禁止”二选一中均选择了禁止。可以说,这处罚堪称“重拳”。
分析人士认为,这表明中方采取必要措施,打击严重损害中国国家安全,严重损害中国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行径的坚定决心。
范围还会扩大吗?启用不可靠实体清单是否意味着我国对外资态度转变?
对此,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明确表示,《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的适用范围是严格限定的,针对的是极个别违法的外国实体,不会随意扩大范围,广大外商投资企业没有必要担心。
发言人称,中国政府将以更大力度欢迎世界各国企业来华投资兴业,以更大力度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实际上,我国坚定不移扩大开放的立场,从投资者“用脚投票”中已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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