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滚动:村级债务已达9000亿!“小村大债”怎么来的?如何拆弹?
“小村大债”现象正成为乡村振兴的“拦路虎”。
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民盟中央提交的提案显示,据农业农村部抽样调查,截至2019年上半年在全国70万个行政村中,村级债务总额已达9000亿元,村级组织平均负债已达130万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民盟中央称,村级债务存量较大,增量的成因复杂,集体“包袱”有越来越重的风险。
提案称,近年来,在新农村建设中,很多村由于自身财力不足,普遍举新债实施项目,导致村级债务额难以锁定,呈现出总额继续上升趋势。通过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及个人的借款形成的债务,都需要支付利息,即使不增加新的债务,利息也使债务总额不断增长。如湖南省2020年统计,负债村占全省总村数的72.49%,村均负债108万元。
债务总额增加背后,债务成因五花八门。
比如,基层村镇推行美丽乡村、养老院、移民新村建设等,由县区财政承诺补助,但数额少且难兑现,很多村集体被迫举债维持运营。再比如,村庄绿化、人饮工程改造等公益事业缺口部分的资金,最终也转化成为新的村级债务。此外,一些村集体盲目靠借贷和集资兴办企业,运营不良导致企业亏损、资不抵债,使村集体背上沉重的债务负担。
值得关注的是,集体债务逐渐私人化。乡村从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贷款的难度不断增加,贷款所占的比重逐年下降。为偿还银行债务和利息而“拆东墙补西墙”,乡村组织开始不断向私人进行借款,相当一部分乡村村民成为乡村债务的债权人。
与此同时,化债能力比较弱。一些新建中心村举债建设的商铺无人租赁,一些以旅游为发展导向的村子游客稀少,一些引入村集体经济的企业跑路等,使得村集体举债时的发展规划难以实现,化债能力薄弱。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周立在《“小村巨债”成因探究及解决路径》中指出,近年来,农村负债在数量和规模上不断扩大,甚至一些集体资产颇丰的明星村也出现了债务危机。在村级负债方面,越是明星村,负债越沉重。在项目不断引进、发展不断强化的过程中,债务如同滚雪球一般,快速累积和扩张。
周立认为,当前,村庄负债的基础性原因是资金匮乏,而债务形成则主要受三方面的因素影响:一是农村资金供求的不匹配,二是资金管理的不规范,三是旧债累积的模糊性。
浙江省现代农业促进会副会长、杭州知农智库负责人成军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在浙江,“小村大债”属于个别现象,总体情况相对较好。
这背后的原因,一是,近几十年来,乡村创业氛围浓郁,几乎每个村都出了或多或少、大大小小的老板,他们热衷于捐资改善村容村貌,兴办福利事业,帮村里挑了很多担子;二是,政府重视团结乡贤,主动保持联系,通报村里的情况,但并不搞摊派,使很多在外打拼的企业主乐于为家乡做贡献;三是,政府有计划地开展美丽乡村建设,从过去单纯注重美化,到现在开始注重打造营商环境、旅游氛围,助力村集体和入村企业增收。与此同时,村两委班子经营意识较强,以往主要是开展集体房屋资产租赁,如今不少村庄开始探讨村集体如何参与到乡村旅游当中去。
针对“小村大债”,民盟中央建议,应及时综合治理。比如,做实“村财乡管”财务管理机制。乡政府应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聘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师事务所,做好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等。
再比如,建立和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明确各镇(街)镇长(主任)和各村民委员会主任是化解村级债务的第一责任人,把村级债权的回收率、债务偿还率、资产增长率和是否出现新增债务作为镇村干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把考核结果与干部的报酬、评优、提拔等挂钩。
此外,还要创新思路,拓宽债务化解渠道;鼓励发展,增强村镇生财能力。
周立在前述文章中建议,解决乡村债务问题,要从“控制”和“盘活”双向入手。既要健全乡村财务制度,划定乡村债务红线,控制超过偿还能力的负债;又要盘活乡村资源,增强乡村的自我发展能力。盘活乡村资源的基础是明晰乡村资源产权,对乡村资源摸底查清、折股量化,让每个村民都能享受到村庄发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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