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职责都有什么?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董事长的职责如下:
1、主持和召开股东大会,并负责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
2、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
3、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年度经营目标和利润指标;
4、组织讨论和签订公司年度财务收支预算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组织讨论和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等。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