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检大讲堂】第四期|泌阳县人民检察院:论犯罪的本质特征 全球报道
6月27日下午,泌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第四期“检察一体化”大讲堂,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林强授课,班子成员、专委、全体干警及书记员参加。
林强同志以《论犯罪的本质特征》为主题,主要围绕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性三个基本特征,结合检察院办理的相关案件展开论述,指出检察干警在司法办案的过程中要秉承谦抑性理念,在考察不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时,应当具体地、个别化地判断,在司法实践中,准确认定犯罪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条文,践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强调干警要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并将法律法规与实际的业务工作相结合,自觉把学到的法律法规落到每一项工作、每一起案件办理中。
课后,大家纷纷表示,深刻认识到学习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将着力增强学习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把握学习重点,加强业务知识学习,避免出现“知识透支、本领恐慌”问题,努力成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行家里手。(赵萌 韩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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