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百事通!“失独老人”能否要求孙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1
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步伐加快
作为家中唯一子女不幸离世的
(相关资料图)
“失独家庭”和“失独老人”
其养老问题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失独老人”能否要求
孙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请看河南省睢县法院
审理的一起赡养纠纷案
2
袁老太独子育有子女六人
其子多年前去世后
老人一直跟着大孙女生活
其他五个孙子女
没有管过老人
老人觉得不应该
由大孙女一人赡养
遂诉至法院
3
法院审理认为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
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赡养的义务”
本案中
五被告的父亲
即原告的儿子已经去世
五被告又具有赡养能力
因此五被告应该
对其祖母有赡养的义务
而五被告未及时尽赡养义务
故原告要求五被告
给付赡养费的请求
依法应予支持
综合考虑当地农村居民年收入
被告的经济能力
及原告的实际需要
判决五被告每人每月
给付原告赡养费 300 元
判决后法官跟进释法说理
五被告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表示今后会好好孝敬老人
一家人亲情回归
愿天下所有老人都能
长命百岁、健康长寿
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