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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滞纳金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滞纳金可以不交吗?

2023-04-25 08:35:25来源:MBA环球网栏目:要闻

所得税滞纳金如何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加收所得税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缴税期满次日起至实际缴纳之日止,计算公式如下:

滞纳金=滞纳税款×滞纳天数×滞纳金加收率(0.05%)。

如果按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次月15日后才缴纳税款的,则从16日开始计算加收滞纳金(不考虑节假日顺延);一般个人所得税申报期为次月7日,纳税人在次月7日后才缴纳税款的,则从7日起计算加收滞纳金。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由于计算错误等失误导致未缴或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如有特殊情况,追征期可延长至五年。

个人所得税滞纳金可以不交吗?

现行税法中,有关滞纳金的规定主要见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五十二条。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指出,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可见,上述法条有关滞纳金的规定,在责任归属上采取了“非此即彼”的简单二分逻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五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标签: 所得税滞纳金如何计算 个人所得税滞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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