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废止区域性房地产限售,济南太原同一天调整楼市政策
每经记者 王佳飞 北京报道
5月23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正式发布《关于废止〈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购房人完成不动产权属登记,取得不动产权证即可上市交易。
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示,废止的目的在于:“全面放开二手房交易,激发我市房地产市场活力,促进房地产市场一、二手联动,推动建成商品房屋去库存。”
“完成阶段性调控使命”
官方解读明确表示:“随着我市房地产市场形势的变化,《通知》已完成其阶段性调控使命,继续实施区域性限售将导致一部分购房者购买的商品房无法上市交易,抑制了改善性购房需求的释放,不利于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需要。”
此前在3月23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就公示,拟对《通知》进行废止。
从国家统计局数据来看,近期哈尔滨楼市可谓跌跌不休。新建商品房方面,房价已经从2021年8月到今年4月环比下跌,同比更是从2021年4月下跌至今年4月。二手房方面也是类似,环比价格从2021年8月连续下跌至今年4月,同比则是从2020年11月下跌到今年4月。
早在2018年5月5日,哈尔滨制定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规定“实行区域性限售政策。自即日起,在主城区6区(道里区、南岗区、道外区、香坊区、平房区和松北区)区域范围内,取消建设单位网签合同备案信息注销权限,凡新购买商品住房的,自商品房网签合同签订之日起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
同时“严格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住房信贷调控政策,严格控制二套以上购房的首付和利率标准”。
这些到5月23日统统废止了。
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分析师孟新增此前曾通过微信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2021年下半年至今,哈尔滨楼市下行明显,叠加数次疫情反复影响,市场成交一直探底,购房者保持观望态度。取消限售,一定程度上能激发二手房置换需求,但当前购房者置业预期较弱,居民消费更趋理性,预计对房地产市场影响效果有限。”
其实哈尔滨2021年以来楼市政策便有频频松动的迹象。
2021年9月,哈尔滨制定《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对符合要求的购房者提供补贴,“发放标准按照全日制博士生10万元、全日制硕士生5万元、全日制本科生3万元、大中专生(含技工院校)2万元”。“因工作或上学等各种原因来哈的新市民,在哈购置首套商品房时即可享受购房补贴,购房补贴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为1万元。”
但当时的规定是,有效期只到2022年12月31日。
孟新增认为,预计未来或有更多城市效仿跟进,主动积极调整。但在“房住不炒”主基调下,热点城市调整预期较小,但预计更多涉及市场调整压力较大的城市。
太原等地同日“松绑”
近期,多个城市发布房地产利好政策,仅5月23日一天,便有太原、济南等地发布相关政策。
5月23日,太原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开《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对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比例按照20%执行,降低贷款利率。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由财政全额补贴所缴纳契税,面积在90至143平方米(含)的由财政补贴80%所缴纳契税,面积在143平方米以上的由财政补贴50%所缴纳契税。新市民、青年人来并工作生活并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无需再提供落户、社保、纳税等相关证明。
同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涉及限购范围、限售条件和公积金贷款额度等三项调整政策,表示“不再将长清区、章丘区列入限购范围;将上市交易的限售条件,由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调整为限购区域内住房网签满2年可持证交易。”“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我市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住房,在济南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由‘近3年内连续2年’调整为‘近2年内连续1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购房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由‘6个月以上’调整为‘3个月以上’。”
中原地产研究院统计数据显示,截至5月23日,本月累计已经有超过64城市发布了稳楼市政策60多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