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发布 支持绿色低碳企业上市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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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与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指出,引导行业高效集约发展,促进要素资源向绿色低碳优势企业集聚;发展绿色直接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企业上市融资;并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相关的股权投资基金,推动绿色低碳项目落地。
《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有色金属产业结构、用能结构明显优化,再生金属供应占比达到24%以上。“十五五”期间,有色金属行业用能结构大幅改善,电解铝使用可再生能源比例达到30%以上。
《方案》要求,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加大有色金属行业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力度。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继续实行电解铝等冶炼产品进口暂定零关税。并研究将有色金属行业重点品种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通过市场化手段,促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方案》明确,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前提下向具有显著碳减排效应的重点项目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发展绿色直接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企业上市融资、挂牌融资和再融资。有序推动绿色金融产品研发,支持发行碳中和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等金融创新产品。鼓励社会资本设立有色金属行业低碳发展相关的股权投资基金,推动绿色低碳项目落地。
《方案》指出,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引导行业高效集约发展,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规范发展,促进要素资源向绿色低碳优势企业集聚。完善国有企业考核体系,鼓励企业开展兼并重组或减碳战略合作。
同时,强化产业协同耦合,推动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和跨行业耦合,促进要素资源共享,实现资源、能源价值最大化。并以节能降碳为导向,加快落后产能依法依规退出,为地方和企业高质量发展腾出空间,集聚资源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
强化技术节能降碳方面,《方案》提出,加强关键技术攻关,明确2030年前重点技术研发、应用推广方向;强化企业绿色低碳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打造重大节能降碳改造示范应用。
对于推进清洁能源替代,《方案》明确,支持企业参与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和氢能、储能系统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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