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期限未届满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吗?出资期限加速到期的情况?
出资期限未届满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吗?
出资期限未届满股东不承担责任,因为出资期限未满的,股东如果没有足额出资的不算出资违约,因此是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但是如果此时公司破产了,进行破产清算的,则此时股东需要对未缴纳出资部分履行出资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出资期限加速到期的情况?
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的法定情形,包括公司被申请破产、解散或者存在破产原因、股东会决议延长出资期限等,均属于股权转让后发生的法律事实,即使债权债务产生于股权转让之前,对于尚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而言,其持有股权期间,也难以将尚未到出资期限的实缴义务认定为担当股东期间的义务。 因此,当股权被转让后,且存在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的法定情形,债权人应直接向后手股东要求承担补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