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咨询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是否可以补办?哪些情况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补开,如果离职时用人单位没有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开具过了,劳动者只能和用人单位协商补开一个。
用人单位未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哪些情况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离职证明一样吗
1.本质上没有区别,都是证明你在公司工作过,与已与公司终结劳动关系的一种证明文件;
2.有点不一样的就是:有些人是被公司开除的,如果公司仅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且证明上写的是“公司开除”等类似字样的,可能会对员工找工作不是特别有利。
小编提醒您,因为许多单位是要求员工出具上家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最好让公司再出具一个普通的离职证明,上面注明岗位,入离职日期等基本信息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