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法院:“帮信”庭审现场“走进”高中校园
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校园建设,增强学生法治观念,近日,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唐河县思源实验学校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现场200余名师生旁听庭审。
基本案情
据了解,2022年12月份,被告人孟某明知他人使用银行卡用于网赌平台转账的情况下,为获取非法利益,仍自己操作手机银行使用自己的广发银行卡、云南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帮助犯罪分子将相应资金转入指定账户内。同时发展下线钱某,被告人钱某在明知银行卡用于网赌平台转账的情况下,仍提供自己的银行卡进行跑分,被告人孟某从中获利8700元,被告人钱某从中获利8000元。二人到案后将自己的全部违法所得均上缴公安机关。
庭审现场
法槌敲响,审判员宣布:“唐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巡回法庭,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孟某、钱某到庭……”这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庭审开始。
在审判员的主持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各环节紧密衔接,庭审现场庄严肃穆、规范流畅。各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等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全体起立!”
“被告人孟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钱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庭后普法
庭审结束后,孟祥恩法官从什么是帮信罪、帮信罪的类型、法律后果等多个方面,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本案案情和近年来所承办的真实案例,为师生们详细解读了帮信罪的相关知识,郑重告诫大家千万不要为了获取所谓高额回报,出借、出租自己或他人的银行卡、电话卡、微信、支付宝等,时刻保持清醒警惕,以免成为犯罪分子的“工具人”。
法官助理孙倩以《防范校园欺凌,护航健康成长》为题,讲解了校园欺凌处罚惩治的相关法律知识,教育同学们要遵规守纪,依法保护自身安全。
法官提醒:“帮信”不是“帮忙”而是“帮凶”!出借“两卡”行为,看似“置身事外”,实则“牢笼已织”,这样“轻松”的赚钱方式,却有可能将人推向深渊,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供稿:冯宇 李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