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怎样认定的?哪些情形结婚后也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怎样认定的?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本条文中规定的知识产权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包括作品出版发行或允许他人使用而获得得报酬;专利权人许可他人使用专利或者转让专利权所取得的收入;商标所有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或转让商标权所取得的收入等。
哪些情形结婚后也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很多人在结婚前,多多少少都会有自己的个人积蓄,还有的人在婚前已有了自己的房子车子。像这些都是一方所独有的财产,并不会因为结婚而要与另一方共享。除非一方自愿与另一方共有,或者赠送给对方。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比如一方因工伤或者交通事故所得赔偿费等,并不会因为双方是夫妻关系,成为共有财产。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生活中难免会有财产赠与的情况的出现,如果赠送方在赠送时,明确提出只给予夫妻一方的话,也是属于婚后个人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比如衣物、生活日用品等,即使这些东西是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另一方赠与的,或者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一般都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5、双方婚后约定为个人财产的
有的夫妻会在结婚后,直接约定婚后财产如何划分。比如说有的夫妻,比较享受彼此间经济独立的状态,选择双方经济互不干涉,各自所有。
6、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
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