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税是什么?反倾销税属于什么关税?
反倾销税是什么?反倾销税性质是什么?
提到反倾销税,就不得不先简单阐述倾销与反倾销这两个行为的含义。根据《GATT 1994》(《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规定,倾销指的是一个地区或是一个国家的经营者以低于市场价格的平均价格或者市场价格的正常水平,甚至是低于成本价向另一国销售产品的行为。倾销主要可分为三种即:1.突发性倾销(Sporadic dumping),或是短期倾销(Short-run dumping)。2.持续性倾销(Persistent dumping)或是长期倾销(Long-run dumping)。3.间歇性倾销(Intermittent dumping)或是掠夺性倾销。反倾销指的是进口国针对出口国的倾销行为采取的措施。
确定倾销行为成立之后的进行反倾销的措施有:征收临时反倾销税;要求提供担保;作出改变价格的承诺。法定确定倾销行为成立之后,且对进口国该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征收反倾销税。值得注意的是,征收反倾销税的期限不超过5年,但经过相关部门复审之后,可适当延长。
反倾销税,作为最重要、最有效抵制倾销行为的手段,指得是进口国政府除了对正常物品征收的关税之外针对倾销产品征收的一种附加关税。
反倾销税是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关税。
反倾销税的计算方法比较复杂,但是在国际上通用的公式为反倾销税税额=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完税价格=到岸价格(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简称CIF,为成本加上保险费和运费)+关税。
近些年,由于我国企业在外国市场的迅速发展扩大,我国与其他国家的贸易摩擦出现的越来越频繁。我国政府应该据理力争,在国际上发挥话语权,但是对与我国企业来说,也应该正确面对和积极处理。
我国出口的产品的优点就是物美价廉,且相对较集中在日用品产业。价格过于低廉的中国制造产品自然会引起当地生产商的的地址。外国政府对于我国进行反倾销措施,实际上是用外力促使我国企业进行产业升级。在自我创新和品牌战略的方面努力,提高品牌价值,这样才能在国际市场上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