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委托书公证怎么办理?对没有产权的房屋一般是无法进行产权性质的转移的吗?
一、
房屋买卖公证委托书可以撤销吗
房屋买卖公证委托书可以撤销。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买卖委托公证的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可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二、
房屋买卖委托公证费用
1.那首先确认需要办理什么公证把房子给你:如果是父亲去世后你获得则办理“遗嘱公证”,此公证无需考虑房屋面积,按份收费;如果你想现在获得则需要办理“赠与公证”,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评估,根据评估后的房屋总价2%收取。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的2%收取。
2.对没有产权的房屋一般是无法进行产权性质的转移的,如果是农村的宅基地,还要与村委会联系,现在的宅基地基本上不可进行产权转移了。
3.在公证处的收费可能有一份更加详细的,但是网上查不到的细则,其中有价格的上下浮动规定,找法网提醒您,所以要咨询公证处。
4.有关公证买卖房屋协议,只有债权效力,而无物权效力,就是说一旦产生纠纷,你只能到法院起诉追回房款,而不能直接判给你房产,而现在法院普遍存在执行难,钱款不易追回。
三、
房屋委托书公证怎么办理
1.首先提出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2.其次进行公证受理公证部门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3.最后进行公证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部门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4.出具公证书公证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