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法院开展“豫剑执行”第十四次集中执行行动
为落实省市法院“三践行三提升”活动的要求,推动解决一批小标的及涉企涉民生案件,更快更好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9月14日,桐柏法院执行局开展“豫剑执行”第十四次集中执行行动。
善意执行,传递司法温度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刘某需支付冯某各项经济赔偿共计7万余元,因刘某不及时支付,冯某遂向桐柏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后发现刘某名下并无任何财产,并已再婚。执行法官在多次电话联系刘某无果后,于集中执行活动开始后前往刘某住处。执行法官发现刘某所监护孩子因患病休学在家,遂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执行法官并未对刘某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向其现场送达了执行法律文书,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的法律后果。经过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在场的刘某的母亲表示愿意替刘某支付10000元现金,刘某与申请人冯某达成和解协议。
强制拘传,铁腕维护权益申请人杨某系某汽修公司一名聋哑人员工,其与该汽修公司劳务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该汽修公司迁离且未依约向杨某支付工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电话联系该公司负责人胡某,胡某虽承诺支付,但支付2000元后便销声匿迹。集中行动当天上午9时许,被执行人在现工作场所一休息室内被找到,执行法官遂将其强制拘传。在办理拘留手续过程中,胡某让其朋友把剩余所欠案款汇至法院银行账户,案件执毕。
此次行动采取搜查34次,共拘传被执行人10人,拘留3人,执行和解案件7件,交接被执行人财产一宗,执行到位总金额19.3万元。(供稿:桐柏县法院 雷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