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法院:耄耋老人无所依 悉心调解护“夕阳” 热头条
(资料图片)
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孝敬老人自古以来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更是子女无法推卸的法定义务,可今年81岁高龄的付某却一纸诉状将六个子女告上法庭。考虑到案件处理效果将直接关系到老人以后的生活,承办法官韩吉湘本着“办理一个案件、重拾一份亲情”的原则耐心调解,最终让这起赡养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弥合了亲情,也让老人老有所依,乐享晚年。
案情简介
付某已至耄耋之年,还患有视力一级残疾,日常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专人照料,本该颐养天年,但六个子女却因为赡养方式问题争执不断,兄妹六人“你有你的不容易,我有我的事要忙”,互相指责推托,付某只得向法庭寻求帮助。
倾心调解
考虑到案件系家事纠纷,老人年事已高、子女们之间也只是在赡养的方式上存在分歧,通过调解方式更有利于化解矛盾,弥合亲情,承办法官韩吉湘遂多次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调解现场,承办法官和法庭干警从亲情、老人的难处、子女的义务与责任等多角度做调解工作。“百善孝为先”,孝敬老人是每个成年子女的义务,并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告知子女不赡养老人的法律后果,劝导其依法切实承担起赡养老人的责任和义务。经过情理法并用的说服教育,老人与子女均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就赡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说完法律上的事情,我也要跟你们聊聊感情。需要关心需要陪伴的不仅仅是老人,你们兄弟姐妹之间也需要相爱和睦,家和才能万事兴。”调解成功后,法官和当事人唠起了家常。
案件结束后,承办法官表示,家事类纠纷复杂的不仅仅是案情,而是背后的感情羁绊,法庭也无法单靠法理就能彻底化解矛盾和纠纷,更需要的是情感的春风化雨,而非裁判的冷硬切割。
邓州法院构林法庭将会坚持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诉源治理,发挥“老赵调解室”丰富的调解经验优势,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运用多元解纷机制,推动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供稿:张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