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工伤没劳动合同怎么办?工伤的待遇是什么?
一、
工地工伤没劳动合同怎么办
工地工伤没劳动合同的处理为:
员工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再申请工伤认定,判定为工伤。只要认定为工伤后,员工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
工伤的待遇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护理费;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
5.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
6.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
7.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8.后续治疗费;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交通费等。
协商赔偿不成,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三、
刚入职还没签劳动合同就受伤算工伤吗
找法网提醒您,刚入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属于工伤,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的范围如下:
1.有下列情形属于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视同为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