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对企业影响有哪些?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
对企业的影响:
1、劳动诉讼,若公司败诉,通常会使公司面临经济上的损失,因为劳动诉讼案件基本上与经济有关,诉讼结果通常会涉及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或者工资待遇等;
2、劳动诉讼,会对公司的声誉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影响,因为劳动纠纷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司的不规范,或者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协商调解规定:
1、发生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与另一方当事人约见、面谈等方式协商解决。
2、劳动者可以要求所在企业工会参与或者协助其与企业进行协商。工会也可以主动参与劳动争议的协商处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劳动者可以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作为其代表进行协商。
3、一方当事人提出协商要求后,另一方当事人应当积极做出口头或者书面回应。5日内不做出回应的,视为不愿协商。
协商的期限由当事人书面约定,在约定的期限内没有达成一致的,视为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延长期限。
4、协商达成一致,应当签订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经仲裁庭审查,和解协议程序和内容合法有效的,仲裁庭可以将其作为证据使用。但是,当事人为达成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争议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仲裁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5、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可以依法向调解委员会或者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中心)等其他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