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劳动争议是如何处理的?我国处理劳动争议有哪些机构?
我国的劳动争议是如何处理的?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是当事人应首先争取解决争议的途径。当然协商解决是以双方自愿为基础的,不愿协商或者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当事人可以选择调解程序或仲裁程序。
2、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委员由单位代表、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与协商程序一样,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且调解也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二、我国处理劳动争议有哪些机构?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用人单位。在本单位内部设立的机构,是专门处理与本单位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的群众性组织;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设立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本辖区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3、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也担负着处理劳动争议的任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符、进行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负责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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