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法院:法倡新风 让彩礼重归于“礼”
近日,为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抵制高价彩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文明新风,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四级法官助理陈萍萍前往内乡县赤眉镇朱陈村,为基层干部群众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抵制高价彩礼,树立文明新风”主题宣讲活动。
在朱陈村村委会,陈萍萍以彩礼的由来及社会意义变迁为切入点,深入解读了目前现行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她结合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几种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向干部群众详细讲解了彩礼是否返还、返还比例的审判规则,同时重点就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明确彩礼与恋爱期间一般赠与的区别等问题进行了一一解读,深入剖析“高价彩礼”导致的危害和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家庭观。
陈萍萍指出,高价彩礼不仅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还可能影响夫妻感情和家庭和谐,甚至引发社会矛盾和纠纷。她强调,婚姻应以爱情为基础,彩礼应回归其本原,成为一种礼仪和祝福,而不是一种经济负担和利益交换。
宣讲过程中,陈萍萍还通过播放视频、展示案例、互动问答等多种形式,让基层干部群众更加直观地了解高价彩礼的危害和抵制高价彩礼的重要性。村民们纷纷表示,将自觉加入抵制高价彩礼、抵制陈规陋习的队伍中,争做文明新风的积极倡导者和践行者。
此次宣讲活动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抵制高价彩礼、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的参与度和认同感,不仅是一次法律知识的普及,更是一次文明新风的倡导。接下来,内乡法院将继续深化移风易俗工作,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将司法为民理念贯彻到审判实践中,同时通过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宣传活动,引导人民群众做弘扬社会文明新风的实践者、引领者和传播者,共同营造和谐、健康、向上的社会新风尚。(供稿:聂传青 陈萍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