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从三个方面深化土地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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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9月19日电 国新办19日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会上,有记者提问: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其中对深化土地制度改革作出了系统部署。请问,自然资源部将推出哪些落实举措?
对此,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国家自然资源副总督察刘国洪表示,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城乡建设发展离不开土地要素的保障。自然资源部将按照三中全会部署,聚焦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在严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前提下,从三个方面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推动城乡土地资源更好地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
第一,立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针对近年来耕地保护出现的新情况,把各类占用耕地统一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实行“以补定占”,强化省级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管控。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将耕地占补平衡作为省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耕地保护经济奖惩机制,真正做到让保护耕地的地方不吃亏、让保护耕地的农民得实惠。
第二,立足高效衔接宏观政策与区域发展,完善建设用地管理制度。围绕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等,根据各地资源禀赋条件和功能定位,进一步提升土地要素精准保障水平,让优势地区有更大发展空间。同时要围绕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立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与常住人口增加相协调的配置机制。
第三,立足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健全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政策体系。一方面,加快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进一步激活农村存量土地资产,保障乡村全面振兴用地需求。完善建设用地二级市场交易规则、交易服务平台,促进存量土地使用权交易。另一方面,健全盘活存量土地的政策体系。加强规划统筹,引导有序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完善土地收储机制,更好发挥开发储备、供应调节作用;加大政策激励,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复合利用,探索用途合理转换,总的目的是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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