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82条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36条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82条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有以下内容: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每月向员工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公司违法不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向员工支付二倍的工资。最多以十一个月为限。
劳动合同法第36条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