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害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计算轻伤损失的时间是什么 ?
轻伤害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构成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一级的,可以在一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致一人轻伤二级的,可以在六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在规定伤害罪的刑事责任时,没有区分轻伤与轻伤,也没有规定不同的量刑标准。
级别越高,受伤程度越低,所以轻伤中一级比二级重。即使是轻伤也会影响我们一段时间的工作甚至日常生活。工作时,要时刻注意安全,不要因为粗心而伤害自己。
计算轻伤损失的时间是什么
(1)误工费根据被害人的误工费和收入状况确定;
(2)损失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受害人因受伤、残疾继续丧失时间的,丧失时间可以计算至残疾前一天;
(四)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
(五)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6)被害人不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可以参照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劳动者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