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兼业代理的定义是什么?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申报基本条件是什么?
一、保险兼业代理是什么意思
保险兼业代理的定义是: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是指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保险代理手续费,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例如银行、汽车经销商、汽修厂都是保险兼业代理的主要群体。
还有一个相近名词叫做专业代理。专业代理机构就是指保险代理公司,以保险代理销售为主营业务的机构,一般像代理人公司,经纪人公司都是专业代理机构。
兼业或专业代理都是有经营区域限制的,不能不同地区使用同一个代理证;专业代理公司如果在外地展业必须设置专门的机构,需要报保险监管部门审批;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兼业代理资格,但是这种机构费用较高。
至于兼业代理,顾名思义,就是它的主营业务并不是保险代理,只是将其作为一种兼业来经营,例如客运公司的车辆都需要办理保险,就可以办理兼业代理资格证,这样在保险公司录入保单的时候,代理人就可以直接选择建业代理机构,那么相关的费用也就可以直接由系统支付给兼业代理机构,而无需中间的代理人或专业代理公司转手。
二、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申报基本条件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
2、具有同经营主业直接相关的一定规模的保险代理业务来源。
3、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4、具有在其营业场所内直接代理保险业务的便利条件。
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或增加保险兼业代理险种,除银行类机构外,应委托拟建立兼业代理关系的保险公司向我局提出。
三、关于保险兼业代理的法律依据
《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第四十条:兼业代理人是指受保险人委托,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指定专人为保险人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